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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7日,2019年中國民航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 會議指出,要持續推進民航高水平對外開放,具體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進一步提升開放水平。實施外商投資民航業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形成更加開放、透明、規範的行業準入政策體系。全面參與自貿協定、投資協定談判,推進與有關國家民航市場高水平雙向開放。制定支持國家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港、服務貿易發展等試點建設的民航措施。規範外國航企代表機構管理,對機構批準實行互惠對等原則。 進一步擴充航權儲備。努力構建結構優化、多元平衡、樞紐導向型的航權開放格局,積極推進與“一帶一路”合作國家航權開放,高起點布局航空新興市場和非主流市場。 進一步提升合作質量。用好中美、中歐合作平臺,夯實對非洲、中亞、東盟合作平臺;拓展國際適航合作,在中美適航實施程序(IPA)框架下建立中美定期交流機制,積極推進中歐航空安全協議、環保、適航審定以及適航技術實施程序的磋商工作。深化與周邊國家在管制移交、航路規劃、跨界流量管理等方面合作。加大對港澳民航事務支持力度。統籌推進惠臺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進一步加大國際事務參與力度。穩步推進電子執照、公共RNPAR、高高原運行等成熟標準向國際標準轉化。參與無人機空中交通管理(UTM)國際標準規範制定;做好ICAO區域空間天氣中心的籌劃和運行工作。加大對發展中國家民航安全領域的援助培訓。積極開展國際立法,推進北京公約及議定書批準。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