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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7日,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獲悉,今年3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嬰幼兒配方乳粉225批次,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的產品222批次,不合格產品3批次;檢驗項目合格產品中,標簽標識錯誤產品1批次。本次檢測項目包括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等63個指標。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國家食藥監總局通告稱,哈爾濱市松北區好笛孕嬰生活館銷售的標稱黑龍江托普康兒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金裝嬰兒配方奶粉、全能100嬰兒配方奶粉1段和金裝嬰兒配方奶粉1段,鎂的檢出值分別為1.27mg/100kJ、1.28mg/100kJ和1.30mg/100kJ,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1.2—3.6mg/100kJ),但不符合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分別為1.7mg/100kJ、1.8mg/100kJ和1.7mg/100kJ)要求,比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要求分別低25.3%、28.9%和23.5%。金裝嬰兒配方奶粉初檢機構為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全能100嬰兒配方奶粉1段和金裝嬰兒配方奶粉1段初檢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通告還顯示,哈爾濱市香坊區美樂孕嬰用品館銷售的標稱黑龍江農墾英博華威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嬰兒配方奶粉(1段),標簽營養成分表中銅、鎂的單位標識錯誤,其中銅的單位“μg”錯誤顯示為“mg”,鎂的單位“mg”錯誤顯示為“μg”。檢驗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通告稱,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要求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流通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對標簽標識錯誤產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要求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生產企業對存在標簽標識錯誤的產品實施召回,查明、整改制罐標識過程中的問題;流通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停止銷售此標簽標識產品。核查處置情況於2017年6月30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並向社會公布。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